亞馬遜針對嬰兒沐浴椅的政策、法規(guī)或標準要求
一、本政策涵蓋的嬰兒沐浴椅
嬰兒沐浴椅是在浴缸、盥洗盆或類似沐浴設備中使用的一種支撐物。在看護人為嬰兒沐浴期間,可以讓嬰兒坐在上面并為其身體前后提供支撐。此政策不包括設計用于或旨在保留沐浴用水的商品。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嬰兒浴盆。
二、亞馬遜的嬰兒沐浴椅政策
根據(jù)亞馬遜的要求,所有嬰兒沐浴椅均應經(jīng)過檢測,并符合下列特定法規(guī)、標準和要求:
以下所有項:
《消費品安全改進法》(鉛、鄰苯)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130 部分(耐用嬰幼兒商品消費者注冊要求)
《消費品安全法》第 14(a)(5) 款(追蹤標簽)
以下兩項之一:
美國材料實驗協(xié)會 F1967-24(嬰兒沐浴椅標準消費者安全規(guī)范)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215 部分(嬰兒沐浴椅安全標準)
嬰兒沐浴椅CPC測試標準:
CPSIA 鉛+鄰苯
16CFR 1130
追蹤標簽
ASTM F1697或16CFR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