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水袋是由 PVC 或橡膠制成的容器,配有帶金屬箍的注水孔頸部密封件和塞子,可裝滿或裝入部分熱水,常用于加熱身體部位或床鋪。
暖水袋(含橡膠 / PVC 材質(zhì))均需符合澳大利亞 《消費品安全法》及配套的AS/NZS 2008 年暖水袋強制性標準 (ACCC 明確其覆蓋設(shè)計、結(jié)構(gòu)、性能及標簽要求)
核心要求
結(jié)構(gòu)安全
接縫強度需通過50N 拉伸測試,塞子防漏需通過0.5kP壓力測試(持續(xù)5 分鐘無泄漏)。容器需通過200 次充水-排水循環(huán)測試,無變形或破裂。
材料安全
橡膠/PVC 材質(zhì)需符合 REACH 法規(guī) SVHC 高關(guān)注物質(zhì)限制(如鄰苯二甲酸酯≤0.1%);禁用含鉛涂料,可接觸部件總鉛含量≤100ppm。
標簽警示
產(chǎn)品本體需永久標注“DO NOT USE BOILING WATER(字體z6mm)及三角形感嘆號安全標志(邊長>30mm)
包裝需標注“WARNING-HOT WATER BOTTLES CANCAUSE BURNS.AVOID PROLONGED DIRECT CONTACTWITH THE SKIN”,并提供生產(chǎn)日期(Daisy Wheel 標識)和進口商聯(lián)系方式。
特殊分類要求
電暖水袋(含加熱功能)
需額外符合AS/NZS60335.1(家用電器安全)及AS/NZS60335.2.73(電熱器特殊要求),并完成RCM 認證(含電氣安全+EMC測試)。溫控系統(tǒng)需通過過熱保護測試(溫度超過 65℃時自動斷電),電源線需符合 AS/NZS 3199 標準。
非電動暖水袋
無需 RCM 認證,但需提供由NATA 或IS0 17025 認可實驗室出具的全項測試報告,并提交符合性聲明(DOC)。
測試項目
物理測試
跌落測試:1米高度自由落體5次無破裂 耐壓測試:充水至標稱容量的120%,承受0.3MPa壓力 30 秒化學(xué)測試
重金屬(鉛、鎘)、鄰苯二甲酸酯、甲醛釋放量(≤0.1ppm)。燃燒測試
布料需通過垂直燃燒測試(續(xù)燃時間≤10秒),橡膠PVC 需符合 AS/NZS 1249:2014 阻燃要求。
提交文件
測試報告、標簽照片、熏蒸證書(如含木制部件)及商品描述(注明 “符合 AS/NZS 暖水袋標準”)。電暖水袋需附加 RCM 證書及 EESS 注冊號。
辦理流程
1提供產(chǎn)品資料
2.填寫申請表
3.寄樣檢測
4.測試通過
5.出具證書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