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搖椅是一種自立式商品,用于在看護人的幫助下或以其他方式輔助嬰兒以斜躺的姿勢搖動。
對于在亞馬遜加拿大站上銷售嬰兒搖椅,需要滿足一定的安全和合規(guī)要求。以下指引可以提供一定的幫助。
要求所有嬰兒搖椅均已經(jīng)過檢測,并符合下列法規(guī)、標準和要求:
以下所有項:
·SOR/2018-83 - 總鉛含量(《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鉛含量)
·SOR/2016-188(《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鄰苯二甲酸鹽含量)
·SOR/2014-79 - 聚氨酯泡沫(《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附錄 2 第 16 項 - 磷酸三(2-氯丙基)酯 (TCEP))
·SOR/2016-193 - 表面涂料(《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鉛含量)
和以下三個選項之一:
·美國材料實驗協(xié)會 F2167-19(嬰兒搖椅標準消費者安全規(guī)范)
·美國材料實驗協(xié)會 F2167-22(嬰兒搖椅標準消費者安全規(guī)范)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229 部分(嬰兒搖椅安全標準)
需向亞馬遜提供的所有文件、檢測報告或證書必須真實且為原件(即未經(jīng)修改):
文件:
·由經(jīng) ISO 17025 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
圖片:
·型號、部件編號或商品編號
·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或授權(quán)代表的名稱和地址
·品牌名稱或注冊商標
·商品標簽
·商品包裝
·合規(guī)標志
·危險警告(英語和法語)
·商品說明書和手冊(英語和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