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預處理措施
(1)非開挖修復工程施工前,應對原有管道進行預處理,預處理后的原有管道內應無沉積物、垃圾及其他障礙物,不應有影響施工的積水;當采用固化法和點狀進行管道整體或局部修復時,原有管道內不應有滲水現(xiàn)象;
(2)管道內表面應潔凈,應無影響襯人的附著物、尖銳毛刺、突起現(xiàn)象;
(3)當采用碎(裂)管法時,可不對原有管道內表面進行處理,但原有管道內應有牽引拉桿或鋼絲繩穿過的通道;
(4)當采用局部修復法時,原有管道待修復及其前后500mm范圍內管道內表面應潔凈,無附著物、尖銳毛刺和突起。
(5)管道宜采用水射流進行清洗,清洗產生的污水和污物應從檢查井內排出,污物應按現(xiàn)行業(yè)標準《城鎮(zhèn)排水管渠與泵站維護技術規(guī)程》的處理。
(6)管內影響內襯施工的障礙宜采用專用工具或局部開挖的方式進行清除。
(7)有內鋼套的原有管道,應對內鋼套進行預處理。
(8)管道變形或破壞嚴重、接頭嚴重的,應按經(jīng)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預處理。
(9)漏水嚴重的原有管道,應對漏水點進行止水或隔水處理。